成功案例|官东旭律师团队办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成功争取减刑6个月
2023/4/25 · 1 次浏览
成功案例|官东旭律师团队办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案件,成功减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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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刑辩成功案例|官东旭律师团队办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案件,鉴于被告人存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款等从轻处罚情节,成功争取减少刑期6个月。

PART01
案情介绍
PART02
辩护工作
怎么确定有效的辩护方案?
接受委托后,官东旭、贾文兵律师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某某县检察院案管中心,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平台递交委托手续,安排刑事网络阅卷,在了解案情的同时,准备阅卷笔录。




经官东旭律师团队商议:张某某对罪名和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款等从轻处罚情节,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希望能够从轻判处更低刑罚。从这三个方面入手起草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和主办检察官沟通。
控方观点
建议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辩方观点
辩护人认为张某某存在坦白情节,无刑事犯罪前科,悔罪态度诚恳;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款,并愿意预缴罚金;在侦查阶段就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阶段早、认罪态度彻底;张某某家庭情况困难,且其是家中的重要经济支柱,肩负着家庭的重担。张某某平时一贯表现良好,且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的量刑事实。综合本案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张某某上述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辩护人建议贵院对其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PART03
辩护成果及法律规定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经官东旭律师团队与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多轮有效沟通及相关核实,2023年4月14日,江苏省某某县法院向官东旭律师邮寄了刑事判决书,法官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张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基础上对其依法判决减少刑期6个月。


张某某及其家属收到刑事判决书,喜出望外,连连对官东旭律师团队表示感谢,当事人称如果没有官律师、贾律师多次前往外地出差的辛苦付出,就不会刑期时间减少6个月,并感谢官东旭律师团队专业刑事律师对委托人的高度负责和对工作的敬业精神!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原稿:官东旭
编辑: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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