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诚资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第十六场如期举办
泽诚资讯 · 2024/1/24 · 1 次浏览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 第十六场如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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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 第十六场如期举办

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2024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第十六场在8楼会议室举办。泽诚所成长学院本年度开展的"雏鹰培训计划"不仅仅面向本所,更面向社会公众,热烈欢迎来访我所进行聆听学习。本次培训为2023年度培训计划最后一期,泽诚所全体实习律师以及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都按时参加,课堂上讲师传道授业解惑,学员们全神贯注,积极互动,氛围活跃。
本场培训会的主讲嘉宾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邢征律师,主讲内容为《刑事阅卷之技巧与方法》。邢征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结合实际案例,为在场学员们提供了一场受益良多的知识盛宴。
本次培训会上,邢征律师重点讲解了有关“各类证据阅卷要点”。首先,被告人供述。第一次讯问一般在办案中心进行,注意传唤与拘传24小时的规定。对于讯问时间、地点、人物,注意是否存在“跨时空”讯问(询问)的情况。首次讯问时,是否存在笔录拷贝的问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讯问时间与《提讯证》是否一致,时长与页数是否一致,是否疲劳审讯等问题,要注意以上细节。
其次,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注意“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分;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执法期间取得的言辞证据不得作为刑事证据;“拷贝笔录”注意讯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讯问未成年证人或被害人,是否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的成年人在场。
第三,物证与书证。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这点很重要;是否遵守了毒品的提取、扣押、封装、称量、取样程序。
第四,鉴定意见。送检材料是否真实、可靠;鉴定程序是否遵守规定;鉴定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第五,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是否为原件,复制件是否说明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复制件制作过程、原件存放地点、视听资料持有人确认等;现实中经常存在的微信截图问题;要注意原始介质的扣押封存笔录、哪种情形可以采取拍照、打印、录像方式收集以及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制作笔录。

图一
邢征

图二
会议现场

图三
案例讲解
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以及瞬间决定的应对能力。本次培训会邢征律师关于《刑事阅卷之技巧与方法》的授课,对于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来说至关重要,刑事案件需要注意更多程序上的细枝末节,以及对于证据、笔录等需要详细翻阅,实习律师初入行业遇到复杂的刑事案件难免棘手,但只要勤奋好学,积累经验,便能找到打开刑事案件大门的钥匙。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将面向社会持续不断的开展“雏鹰培训计划”,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宣讲活动,为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们提供学习的良好环境和优质的平台!
邢征律师简介
邢征,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任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长安区十五届政协委员,西安市民革长安区工委科技支部副主委,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合规研究中心特聘主任。专注领域:刑事辩护、刑事合规。2017 年,论文《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罪的界定》获陕西省法学会主办的“刑民交叉案件研讨会”三等奖,并发表于《陕西律师》杂志。2019 年在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年会上发表《试论强迫交易罪中软暴力的认定》一文。
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百余起,十余起案件取得不予逮捕、不予起诉、撤回起诉等辩护效果,是区域内少数只办刑事案件的青年律师,曾主办全国首例“虚拟货币”传销案, 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河南省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寇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延川县马某某恶势力团伙案件等全国或区域内有影响力的案件。曾就社会 热点案件“花呗套现案”接受《西部法制报》专访,网络转载量过十万


